3月20日上午10时,东城区住建委行政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圣京酒店一处施工现场时,敏锐察觉到可能存在的违规动火作业行为。仅仅过了15分钟,这一违法行为即被迅速移送至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属地派出所。民警迅即赶到现场,经过简短而高效的询问后,将两名涉事工人带至派出所进行后续处理。
当晚9时20分,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正式对违规动火人燕某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。调查显示,燕某人在未持有动火证、未携带任何灭火设备的情况下,于东城区天坛路72号一层工地内违规使用明火作业,该行为随即被民警查获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三条第(二)款、第七十条之规定,燕某人因违规动火作业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。这一处罚决定彰显了我国对安全生产规定的严格执行,同时也警示广大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,确保安全生产,以免因小失大,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。